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职称中级岗位设置工作》的通知
甘人社函〔2023〕128号
各县(市)人社局,州级有关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职称制度,按照《关于全州事业单位“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职称中级岗位设置工作实施方案》(甘人社发〔2023〕50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职称中级岗位设置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全州教育、卫生、农业、工程、文化等领域的事业单位。
二、设置比例
州、县、乡(镇)“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职称中级岗位设置比例分别按照普通专业技术中级岗位数的3%、5%、8%进行核定。对按照比例规定而无法设置1个岗位的,可根据事业单位发展需要和遵循人才成长规律核定1个。
三、计算办法
核定“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职称中级岗位数量将采用四舍五入的办法进行。
四、完成时限
全州“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职称中级岗位设置工作,将于2023年8月底前完成。
五、报送程序
各级事业单位根据设置比例要求,及时填写《甘孜州事业单位定向中级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审核表》(附件1)报主管部门审核经县级人社部门或州级行业主管部门复核后,送州人社局进行审查核准,下达《甘孜州事业单位定向中级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核准表》(附件2)。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监督管理。各级事业单位要按照有关程序进行逐级审核报送,特别是在岗位设置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设置控制标准,不得随意突破比例。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工作纪律,强化监督意识,敢于刀刃向内,加强对所属事业单位定向中级岗位设置情况进行全面审核和监督。各级人社部门要严守政策底线,不得擅自扩大范围、提高设置比例。同时,强化工作指导,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加强有关岗位设置政策的学习和运用,确保整个岗位设置过程公开透明、岗位结果合规有效。
(二)抓好统筹管理。坚持“控制总量、盘活存量”的原则,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岗位资源,发挥统筹管理作用,对设置的“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职称中级岗位长期处在空缺情况下,根据事业单位人员工作性质、岗位属性、人员结构以及现实需要进行集中统筹,建立统一的岗位使用管理办法,确保岗位使用灵活高效,人员聘用合理规范。各级行业主管部门的集中统筹岗位使用管理办法要报同级人社部门审核备案。
(三)强化舆论引导。各级事业单位和主管部门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职称中级岗位设置工作的指导和宣传,引导广大专业技术人员主动参与和积极支持。同时,要善于收集有关定向岗位设置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确实存在有较大争议的要及时向人社部门反映,争取妥善处理,确保定向中级岗位设置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各县(市)、州级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责任落实,积极推动“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职称中级岗位设置工作,务必按时完成。以往文件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请按本通知为准。
附件:1.甘孜州事业单位定向中级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审核表
2. 甘孜州事业单位定向中级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核准表
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24日
附件1
甘孜州事业单位定向中级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审核表 | |||||||
申报单位(盖章):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序号 | 主管部门名称 | 所属事业单位名称 | 现有专技人员编制总数 | 现有中级专业技术岗位核准数 | 拟核定定向中级专业技术岗位数 | 归口 | 备注 |
小计 | 小计 | ||||||
合计 | |||||||
说明:州、县、乡(镇)“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职称中级岗位设置比例分别按照普通专业技术中级岗位数的3%、5%、8%进行核定。对按照比例规定而无法设置1个岗位的,可根据事业单位发展需要和遵循人才成长规律核定1个。 |
附件2
甘孜州事业单位定向中级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核准表 | |||||||
序号 | 主管部门名称 | 所属事业单位名称 | 现有专技人员编制总数 | 现有中级专业技术岗位核准数 | 核定定向中级专业技术岗位数 | 归口 | 备注 |
小计 | 小计 | ||||||
合计 | |||||||
核准意见:根据《关于全州事业单位“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职称中级岗位设置工作实施方案》(甘人社发〔2023〕号)文件规定,经审核,同意核定你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定向中级岗位 个。请结合工作实际,发挥岗位激励作用,用好用活定向岗位,激发专业技术人员干事创业热情。
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