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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博士后工作创新发展的六条措施》的通知
2023-12-12 16:15:54
来源:
甘孜人社
阅读数:
40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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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4部门

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博士后工作创新发展的六条措施》的通知

 

各县(市)委组织部,各县(市)人社局、科技局、财政局,州级有关部门和单位:

2023年11月17日,经州委人才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审定,现将《关于加强博士后工作创新发展的六条措施》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甘孜州委组织部   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甘孜州科学技术局        

2023年11月27日

关于加强博士后工作创新发展措施

 

为贯彻落实中央、州委人才工作会议部署要求现就加强博士后工作创新发展制定如下措施。

一、推动博士后平台建设。鼓励和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创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鼓励和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尤其是绿色低碳重点企业等单位顺应区域产业链布局,创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创新实践基地。对新批准设立的工作站和创新实践基地分别给予每个15万元、5万元科研资助。

二、加强优秀博士后培养。紧紧围绕全州经济发展大局,拓宽招才引智渠道,将博士后人才引进与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相结合。支持重点行业领域内企事业单位,以用人需求为导向研究制定博士后招收需求计划,组织开展博士后招引活动。鼓励博士生合作导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引荐博士进站。符合人才评选条件的,在申报“贡嘎英才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项目可不占初评名额指标,直接进入终评环节。

三、激发博士后创新创业活力。对我州行政区域内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和创新实践基地自筹经费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的,可申请每人两年8万元博士后日常经费资助,主要用于博士后研究人员工资、奖金、生活补助和社会保险费用等。鼓励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通过股权、期权、分红等激励方式支持博士后自主创业,鼓励各创业载体优先为创业博士后提供创业场所和服务,给予一定的场地租赁费用减免。定期开展博士后学术交流和科技服务活动,新批准设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进站工作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一次性给予每人5万元科研资助。

四、优化博士后职称评审方式。鼓励事业单位使用人才专项编制引进出站博士后,可按规定设置特设岗位,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博士后人员进站满1年,研究成果或业绩突出,经2名导师署名推荐、设站单位考核合格,可申报评审副高级职称,具有副高职称的可直接申报评审正高职称;博士后人员出站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研究成果或业绩突出,经2名同行专家署名推荐、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可申报评审正高级职称。

五、扩大招收博士后单位自主权。事业单位可结合实际对引进的出站博士后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等多种分配方式,所需特殊报酬实行单列管理,纳入所在单位绩效工资总量。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后,事业单位按规定给予的现金奖励,纳入所在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不受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限制,不作为下一年度核定绩效工资总量的基数。全州国有企业引进博士后人才所需薪酬,可在当年企业工资总额中单列,不计入工资总额基数。

六、强化博士后工作管理和服务。建立完善“州、县(市)设站单位”两级管理机制,健全博士后工作体系。重点对科研设备、科研经费、办公场所、以及博士后招收和日常管理等相关制度建设进行考核,同时对博士后人员的生活、住房、休假、日常补贴等情况进行评估和检查,督促设站单位提高服务意识和质量,为博士后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不断提升博士后公共服务水平。建立多元化经费保障机制,提供子女入学、医疗保障、项目申报等便利化服务,允许博士后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随迁入户,营造支持博士后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