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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政策宣传
2021-08-18 17:57:00
来源: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才交流和就业服务局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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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岗返还

(一)申领条件

1、 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的参保满一年以上的企业。

2、 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以下企业裁员率不超过参保职工的20%。

(二)返还标准

大型企业按5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9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实施。

(三)申领渠道

渠道一:免申即享,系统直接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筛选后推送,审核后直接发放

渠道二: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建议使用)

渠道三:四川省就业创业网上服务大厅申领

咨询电话:2831061

留工培训补助

(一) 申领条件

出现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大型企业及中小微企业,未出现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5个特困行业参保企业,受疫情影响严重而停工停产组织职工以培训代替工作的。

(二)补助标准

企业组织职工以培训代替工作的,按每名参保职工500元的标准向企业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同一企业只能享受一次。符合条件的,还可以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三) 申领渠道

具体申领渠道咨询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咨询电话:2831061

一次性扩岗补助

(一)申领条件: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

(二)补贴标准:按每人1000元标准向企业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重复享受)。

(三)申领渠道

免申即享

咨询电话:2831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