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公开征求调整甘孜州2022年最低工资标准意见的公告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川府规〔2022〕1号)文件,根据近年来全州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职工工资收入增长、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员最低生活费用等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影响最低工资标准其他相关因素,拟按照以下标准调整我州最低工资标准,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2年4月14日至4月21日止。
一、拟调整后的全州月最低工资标准
(一)色达县、石渠县、理塘县、稻城县调整为每月2100(每日97元)。
(二)康定市、泸定县、丹巴县、九龙县、道孚县、炉霍县、雅江县、甘孜县、德格县、白玉县、新龙县、巴塘县、乡城县、得荣县、海螺沟景区管理局、亚丁景区管理局调整为每月1970元(每日91元)。
二、拟调整后的全州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一)色达县、石渠县、理塘县、稻城县调整为每小时22元。
(二)康定市、泸定县、丹巴县、九龙县、道孚县、炉霍县、雅江县、甘孜县、德格县、白玉县、新龙县、巴塘县、乡城县、得荣县、海螺沟景区管理局、亚丁景区管理局调整为每小时21元。
拟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公开征求意见期间若有意见建议,请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反馈州人社局。
电话:0836-2812687,邮箱:462576012@QQ.com。
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