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全年主动监察用人单位52家,对25个在建项目进行全覆盖专项核查,解决1件历史欠薪存量案件。
⑵严格规范25个新建在建项目在保障金缴纳、劳动合同签订、施工过程结算、按月足额发放工资等方面具体行为,收存结余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670余万元,在建工程项目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0%以上,总包直发率达95%以上、农民工工资专户建账率达100%。
⑶全年协调处理投诉举报案件60余起,涉及农民工400余人,依法追讨农民工工资580余万元,认定工伤20起,全年未发生欠薪突发事件及重大群体性事件。
⑷全年开展宣传活动4次,共计发放《维权手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各类宣传资料5000余份,接受现场咨询200余人次。
⑸全年组织36家企业开展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A、B、C三级评价工作,其中,18家A级企业、6家B级企业、2家C级企业。并对建筑、交通、水务、自然资源等行业领域下发劳动保障整改指令决定书17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