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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2023-05-06 08:56:28
来源:
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数:
13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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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税务局

现将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转发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发20239号)文件转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甘孜州财政

国家税务总局甘孜州税务局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