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公开失业保险基金和就业创业补助资金
违规问题举报渠道的公告
为深入推进就业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持续纠治骗取套取失业保险基金和就业创业补助资金问题,维护基金资金安全,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现将失业保险基金和就业创业补助资金违规问题举报渠道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本公告受理对单位或个人以下违规行为的举报:
(一)失业保险基金违规行为
1.虚构劳动关系,短期参保骗取失业保险待遇;
2.虚假解除劳动关系,减员不离岗骗取失业保险待遇;
3.出现已重新就业、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等停止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情形,不按规定申报,冒领失业保险待遇;
4.村(社区)干部任职期间违规领取失业保险待遇;
5.未严格落实内控管理制度,审核把关不严,导致失业保险基金被套取、骗领;
6.通过虚假承诺、伪造材料、篡改数据等恶意骗取稳岗返还补贴资金;
7.申领技能提升补贴人员证岗不匹配,故意骗领补贴。
(二)就业创业补助资金违规行为
1.虚列就业创业补助资金、将就业创业补助资金挪作他用、超范围使用就业创业补助资金;
2.通过编造虚假资料、虚构用工关系、伪造工资流水、假构协议等手段骗取套取各类就业创业补贴;
3.未严格落实资金管理制度,审核把关不严,导致就业创业补助资金被骗取套取;
4.公益性岗位安置等优亲厚友,未按规定审核认定安置对象资格,超过规定期限但仍长期滞留岗位享受补贴,不符合条件人员违规领取补贴;
5.其他违反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行为。
二、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热线:0836-12333
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6-2839337
甘孜州就业服务中心:0836-2860789
举报邮箱:gzjyfwzx@163.com
三、举报要求
鼓励举报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有效证据材料,以便核查及反馈结果。举报内容应实事求是,不得虚构、夸大或诬告陷害他人。对恶意举报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四、处理机制
严格保护举报人隐私,对举报信息及个人信息严格保密。核查结果将通过电话或邮件反馈实名举报人。对查实的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追回资金、追究责任,并公开通报典型案例。对失业保险基金的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并结案的,按照《四川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实施细则》给予奖励。
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