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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甘孜州2015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及已取…
2015-12-10 10:3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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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藏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甘孜州2015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及已取得毕业证人员体检的公告

 



按照《关于甘孜州2015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于2015年11月21日在四川民族学院、12月1日在四川省人才交流中心举办了两场甘孜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场考核招聘会,经应聘人员现场报名、各招聘组考核审查、现场签署协议,共确定151名拟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用人员公示

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的,由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核实并作出是否取消其相关资格的结论。

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资格造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二、已取得毕业证书人员体检

(一)领取《体检通知单》

已取得毕业证书的103名拟聘用人员,务必于2015年12月15日(星期二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携带本人二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二张及二代身份证原件到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领取《体检通知单》,并填写《体检表》的相关内容。

(二)体检时间:2015年12月16日(星期三)。

(三)体检地点:甘孜州人民医院。

(四)体检费:由拟聘用人员个人向体检医院缴纳。

(五)体检标准

体检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拟聘用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因拟聘用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三、体检合格人员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体检合格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务必于2015年12月23日(星期三)09:00-17:00,携带本人二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四张及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到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四、未毕业人员相关事项

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48名拟聘用人员,统一于2016年8月1日(星期一)携带本人毕业证书原件、二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二张及二代身份证原件到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体检,体检合格者按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监督投诉电话:甘孜州纪委派驻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0836-2822498。

咨询电话: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836-2835623。



附件:甘孜州2015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册

  



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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