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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甘孜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91号建议的回复
2021-08-03 08:08:17
来源:
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数:
6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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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对甘孜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91号建议的回复

巴登尼玛代表:

您提出的《由县级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卫生双选人才的建议》(第91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州教育、卫生系统考核招聘是由各县(市)和州级教育、卫生直属事业单位年初将考核招聘计划报州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并报州政府审定后由州级教育、卫生主管部门分别牵头组织实施。

根据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7部门关于印发《甘孜州扩大科研所、医疗卫生机构人事自主权十条措施的通知》(甘人社发〔2018〕194号)规定:“科研所和州级医疗卫生机构在核定的编制和岗位总量内,按照专业对口的原则,对不降低学历要求的岗位可自主确定招聘条件、时间、方式,招聘方案经主管部门核准,报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实施。科研所和医疗卫生机构招聘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职称以人才(以下简称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用人单位可考核招聘,招聘结果报州级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并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办理相关手续”。根据中共甘孜州委办公室 甘孜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甘委办[2018]44号)规定“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经与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商议,考虑到各县(市)自行组织考核招聘条件还不成熟,我州暂未将事业单位考核招聘权限下放到各县(市)。

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19日

(联系人:卿勇;联系电话:2835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