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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劳务派遣单位年审工作的通知
2021-02-02 01:46:08
来源:
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数:
7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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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劳务派遣单位(含设立的子公司、分公司):

为认真贯彻落实《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19号令)第二十二条关于劳务派遣单位定期报告上一年度经营情况、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根据情况报告对劳务派遣单位进行诚信评价和监督检查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

2021年3月31日前。

本次年审范围为202012月31日前依法取得我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和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的劳务派遣公司(不满一年的新申请办理许可的新劳务派遣公司不用提交报告)。

二、报告事项和材料

(一)经营情况以及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二)被派遣劳动者人数以及订立劳动合同、参加工会的情况(需附被派遣劳动者职工名册);

  (三)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况(需附上年末月支付被派遣劳动者劳动报酬领取凭证复印件);

  (四)被派遣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需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凭证复印件);

  (五)被派遣劳动者派往的用工单位、派遣数量、派遣期限、用工岗位的情况;

  (六)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情况以及用工单位履行法定义务的情况;

  (七)设立子公司、分公司等情况(需附子公司、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办理程序

一)下载并填写《甘孜州劳务派遣单位年度经营情况报告书》;

  (二)将整理好的报告材料送至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州人社局综合办公楼9-13)。

四、注意事项

(一)我局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劳务派遣单位提交的经营情况报告进行核验,依法对劳务派遣单位进行监督,将核验结果和监督情况载入企业信用记录,作为是否准予劳务派遣单位延续、变更、注销行政许可的依据;

(二)对截止2020年3月31日仍不依法提交上一年度经营情况报告或者提交虚假情况报告的单位,我局将在门户网站公示其名单,并通报注册地的市场监管部门。连续两年不参加年审的单位,将依法注销其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联系电话: 0836-2812687

附件: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书

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