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的相关规定,冯静等10人拟认定(视同)为工伤,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6年7月27日至2026年7月31日,若对公示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受理部门: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
受理电话:0836-2839072
地 址:甘孜州康定市木雅路308号
邮 编:626000
附 件:工伤认定公示(2026)6号
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27日
工伤认定公示(2026)6号
冯静,女,系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医院护师。2026年5月6日下午3时许,冯静在医院儿科住院部四楼新生儿科完成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后,经步梯下行准备前往二楼儿科病区时,在楼梯处不慎滑到,导致左脚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拟认定工伤。
王红,女,系中共甘孜州委办公室职工。2026年5月12日下午5时30分许,王红在办公室里踩在办公椅上取档案柜高处资料时不慎从椅子上滑落摔倒,导致腰部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拟认定工伤。
德茜,女,系甘孜州总工会干部。2026年5月26日下午,德茜按照单位工作安排在泸定筹备“国家安全主题宣讲活动走进泸定大思政”主题活动。17时30分许,在泸定县超市采购相关物资时,不慎踩到超市水渍滑到,导致尾椎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之规定,拟认定工伤。
刘平,男,系四川贡嘎电力投资有限公司职工。2026年5月13日下午,刘平按照单位工作安排在35KV冰磨线线路通道进行清理作业,15时许,在砍伐树木时,不慎被树木枝丫砸中面部,导致面部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之规定,拟认定工伤。
刘云华,男,系四川雅地德矿山建设有限公司职工。2026年5月14日上午,刘云华在马边县天瑞矿业铜厂埂磷矿矿区+1050中段安装吊挂风管过程中,因另外工友操作铲车将风管上抬,刘云华左手被挤到风管与巷道顶板之间,导致左手手指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拟认定工伤。
王嶒,男,系甘孜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科干部。2026年3月30日-5月28日王嶒按照组织安排全脱产参加甘孜州2026年中青年干部培训。在南充市仪陇县张思德干部学院培训期间,班级组织开展了与隆昌市州直机关党委培训班学员的篮球友谊赛,5月18日下午,在比赛过程中,王嶒被队友撞到胸部,导致胸部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拟认定工伤。
徐文彬,男,系四川民族学院生态与农学院教师。2026年5月30日,徐文彬按照学校安排前往石渠县虾扎乡采集实验样本。5月31日15时许,徐文彬在采集样本数据时不慎摔倒,导致眼睛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之规定,拟认定工伤。
倪雪萍,女,系甘孜州政法委员会事业干部。2026年6月2日上午根据工作安排前往单位第三办公区整理财务凭证,在楼梯处因地面湿滑不慎摔倒,导致左脚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之规定,拟认定工伤。
任昌凤,系甘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员工。2026年6月2日下午6时许,任昌凤步行前往单位一楼,行至二楼继续往下走时,不慎踩空导致左脚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拟认定工伤。
刘晟琳,系甘孜州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干部。2026年6月12日上午11时50分许,刘晟琳从单位四楼办公室步行前往三楼收发室准备安排工作,距离三楼半楼梯平台处两格台阶时不慎踩空,导致右脚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拟认定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