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的相关规定,王建平等7人拟认定(视同)为工伤,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6年8月10日至2026年8月14日,若对公示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受理部门: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
受理电话:0836-2839072
地 址:甘孜州康定市木雅路308号
邮 编:626000
附 件:工伤认定公示(2026)7号
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8月10日
工伤认定公示(2026)7号
王建平,男,系甘孜藏族自治州藏医院职工,2026年3月前往白玉县章都乡担任第一书记。2026年6月15日上午,王建平按照工作安排借骑同事电瓶车从章都乡前往白玉县公安局办理东拖村失学儿童户籍冻结相关手续,办理完成后骑车返回章都乡,10时50分许在返回路途中,不慎发生单车事故,造成本人右膝、右胫骨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之规定,拟认定工伤。
曹家,男,系四川雅地德矿山建设有限公司钻工。2026年4月22上午曹家在凉山州木里县宁郎乡菜园子铜金矿2730水平14S02-4号矿采矿。13时许,曹家在使用钻机采矿时,钻杆突然断裂,砸伤其左脚拇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拟认定工伤。
张寿明,男,系四川雅地德矿山建设有限公司四轮车司机。2025年9月14日下午,张寿明在马边县天瑞矿业铜厂埂磷矿矿区+1196m工业场地上,点检车辆后准备入井开展运输,14时30分许,张寿明上车时因脚下踩滑,不慎从车辆驾驶室摔下导致面部多处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拟认定工伤。
廖涛,男,系甘孜藏族自治州公安局民警。2026年6月25日上午,廖涛按照单位安排在内江市体育中心参加四川省公安系统第二届气排球比赛,9时许,在与巴中公安比赛过程中,不慎拉伤左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拟认定工伤。
降央,男,系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甘孜藏族自治州分公司员工。2026年3月8日-31日在新龙县拉日马镇色戈村开展驻村工作。2026年3月30日,降央按照工作安排,骑马前往远牧点开展入户工作,14时30分许不慎从马上摔落,造成右侧锁骨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之规定,拟认定工伤。
周荣华,男,系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医院驾驶员。2026年7月9日凌晨,周荣华按照单位急诊转诊安排,驾驶急救救护车与神经外科万东南医师、杜茜雅护师转送病人到华西医院。9日上午从成都驾车返回康定,11时50分许车辆行至G4218雅叶高速雅康段泸定县段101公里750米处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胸部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之规定,拟认定工伤。
万东男,男,系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医院神经外科医师。2026年7月9日凌晨,万东南医师与杜茜雅护师共乘周荣华驾驶的急救救护车转送病人到华西医院。9日上午从成都驾车返回康定,11时50分许车辆行至G4218雅叶高速雅康段泸定县段101公里750米处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左脚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之规定,拟认定工伤。
杜茜雅,女,系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医院神经外科护师。2026年7月9日凌晨,杜茜雅安护师与万东男医师共乘周荣华驾驶的急救救护车转送病人到华西医院。9日上午从成都驾车返回康定,11时50分许车辆行至G4218雅叶高速雅康段泸定县段101公里750米处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重伤(胸腹多处脏器;小腿;骨盆;锁骨;面部;眼睛;牙齿等)。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之规定,拟认定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