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落实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维护社会和谐稳定。11月6日,我县以“冬季治理欠薪专项行动”为契机,联合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及相关建设单位,严格压实工作责任,密切协同配合,对县域内重点项目发放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摸排检查。
联合检查组严格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对相关企业进行检查。一是重点对建设单位资金拨付进行审核。 包 括竣 工 项 目 结算 情 况 、 在建项目是否按合同约定支付预付款和进度款。二是对企业支付工资相关材料进行重点检查。督促在建工地严格按照要求依法规范用工、发放工人工资,并按要求将资料分类装册、规范归档 。三是要求建设单位停工及时结算。我县已临近停工期,建设单位应督促施工企业在停工后及时办理结算,并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
通过此次联合检查,我县政府项目暂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形,但仍存在施工企业相关资料混 装,未按要求进行归档等问题。已当场责令建设单位加强监督监管,并督促施工企业按照相关要求将资料进行分类装册。下一步我县将持续推进源头防控、部门协同、企业内部协调等机制,确保农民工“劳有所得”。强化底线思维,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劳动者合法权益,推动新龙和谐劳动关系进一步发展。